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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学里唯一去做了行政法律师的人,都经历了什么?

孙奕莞凝 不止行政裁判观察 2023-08-26



你好,读者 :)

“北京行政裁判观察”这个公众号里,持续推送干货,不定时也有故事。赶上年底这个大家陆续放假无心工作的节点,故事就会多一点儿。

今天分享的,是一位曾洒脱安慰亲友们“没事儿,谁还能真的去做行政法啊?”的青年律师。事实证明呢……高高举起这杆flag的孙奕莞凝律师,最终成为班里唯一在行政法这个小众领域一步一步走下去的人。

我们愿分享更多这条路上的行者故事。如果你也是一线的行政法执业者、研究者、学习者、爱好者,如果你也有关于行政法的故事想讲述,欢迎给我们投稿。投稿邮箱:chuxiangyu999@gmail.co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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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好不选行政法但……的孙奕莞凝律师

 PART 1 

我本硕均就读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,研究生的专业方向是宪法与行政法。在一所法学院校内,没有人会好奇你为何会选读行政法,也没有人需要劳你向他费心解释到底什么是行政法;但每每与外人提及,总不免要费上一番口舌。当别人困惑甚至是质疑我的专业以及今后的职业发展方向时,可能是因为彼时还没来得及树立“道路自信”,我通常的回应方式是反诘:“没事儿,谁还能真的去做行政法啊?”

没想到“一语成谶”,我成为了班里为数不多的、真的沿着这条路走下去的那一小撮人,甚至是唯一一名躬耕于行政法专业方向的律师。所以说,关于选择,它虽然听起来非常的自觉、自主,充满了想象力与掌控感,但事实上,我一直觉得,偶然和缘分同样是影响人生走向的重要动因,这有趣,也有价值。

就这样,机缘所致,我收拾行囊,离泊出港,开始同我加入的行政法团队一道,沿着我们的小众航线扬帆远航。

 PART 2 

作为一支行政法团队,我们这艘行船的压舱石之一是为政府机关提供法律服务。由此,我开启了自己的“坐班”“派驻”生涯,为客户单位提供现场法律支持。

当脑海中闪过“坐班”一词的那一瞬间,我有些恍惚,担心它不是一个众所周知的公共语汇。于是,我选用了一个笨方法——百度一下。

经查,“坐班”有它自己的词条,百度百科大致是这样描述的:“坐班,指规定在指定的办公地点进行办公(一般都有办公桌椅),为方便管理,无特别事项不能长时间离开办公地点。”

接着,何谓“派驻”?据某汉典网站释义,“派驻”意为“派遣驻守”,同时该网站非常大方地给出例句——“某人被派驻至邻国,负责两国邦交事宜。”就这样,我作为本团队的使节,被派往西土大唐——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,按照合同约定负责所谓“邦交”事宜。

为了回答和回顾“这一年时间我都做了些什么”这个问题,我翻出了自己此前撰写的法律顾问年终工作报告,除了很多像协办行政复议案件、草拟应诉文书、提供法律咨询意见这样的“正经事儿”之外,期间,自己也确实将很多心思与精力扑在日常事务性工作之上,以下是部分节选:

(1)接听咨询电话、接待行政复议申请人;
(2)新收案件录入对应台账、扫描案卷材料、报批受理文书、拟《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》并盖章送达案件对应被申请人、视案件情况制作《行政复议申请人告知书》《行政复议补正通知书》《行政复议第三人告知书》《行政复议延期审理通知书》《中止行政复议通知书》《恢复行政复议审理通知书》《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》等文书并分别送达、逐级进行审核报批对外文书并通过系统报结案件,送达《行政复议决定书》;
(3)新收诉讼案件录入对应台账、扫描该案行政复议案卷或注册登记档案、制作报批文件、打印并整理答辩文书及证据材料、在法院指定交证期限内现场或邮寄提交应诉材料、确定出庭代理人并与法院核实开庭信息、收到裁判文书及时扫描并进行电子、纸质案卷归档;
(4)收发快递、根据办案需要与行政复议承办人及各方当事人进行沟通等。

前面絮絮叨叨说了这么多,将琐碎与繁杂铺陈开来,是我希望借此为大家呈现出青年行政法律师的一幕工作实景。这些琐碎吗?显而易见,非常之琐碎。但同时,我想简单套用甚至是误用黑格尔的招牌论述——“存在即合理”抑或“实在即合理”,并为这些工作下一个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——这些繁冗的工作可能确实没有那么精彩,但依然非常有价值。

当然,我承认,这些工作不但很难做出耀眼成绩,还很容易搞出这样或那样的岔子。但不妨碍我在这一年的时间里,还是星星点点地赢得了收获感。我站在实然的、懵懂的这头,开始望向了应然的、规范的、理想的那头。建立和更新了许多概念,关于什么是团队、什么是服务、什么是责任感、什么是完成度……更重要的,我意识到,作为初出茅庐的青年律师,工作能力固然重要,但能力可以通过长久的执业生涯不断精进,同样、甚至更为宝贵的,是端正的工作态度与勤恳的职业品格。

 PART 3 

阶段性地结束了派驻工作之后,精力被完全收束到业务当中来,虽然远远称不上丰盈或是深厚,但通过大量的案件打磨,我逐步建立起了一点儿对自己的认识,积累了一点儿经验,找到了一点儿节奏,习得一点儿办法,在这点滴之间,工作的姿态得以日渐自如和舒展。

以政府法律顾问的身份,我曾先后服务于同一领域内不同行政层级、不同职能分工的行政机关和部门,并有幸参与到其中的各个环节,包括:行政执法的前端指导、法制部门的案件核审、复议机关的居中审查等,也会有机会向前延伸,拓展到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修改的环节当中。在复议机关、答复机关、执法机关一系列不同角色中进行着切换。

前端与后端、抽象与具体、合规与评价、理想与现实,这当中,有贯穿始终的流畅,也有不同站位的冲撞,在不同的维度之间,我获得了更加立体的业务视角。

这一阶段,我不再赤手空拳,虽然依然没有习得屠龙之术,但已经可以利用一些趁手的工具,刀劈斧砍,完成更多类型的工作,参与专项调研课题,接触到更多类型的案件——治安管理处罚、证券内幕交易、行政协议纠纷等。在诉讼两造之间,我追随着团队的航道,也在慢慢地实现着辗转挪移,越来越多地去服务行政相对人。

很长一段时间以来,我们一直保留着每周定时召开团队例会的传统,在记忆当中,那是一次又一次认真的、开放的、令人期待的、伴着炸鸡香味儿的例会。我们捧着电脑,齐聚在会议室,讨论的内容根植于各自经手的案件问题,但当问题一旦被抛出来,讨论绝不会止于问题本身。

由于行政法律规范区域差异明显、立法水平参差,加之数量庞杂,很多时候,法律规范本身呈现出一种“欠规范”的状态,在规定粗陋、旁逸斜出的这些幽暗的孔洞之间,也同时为大大小小的价值判断留有余地。很多时候,我们就是在这些不同的价值之间反复地度量与逡巡,去寻找平衡的路径,希望可以知其然,亦知其所以然。这峰回路转之间,我们从学校的象牙塔,仿佛行船驶向了另一片桃花源。我们在这儿精耕细作,悉心耕耘。

执着于行政法,无疑是已经选择了一支细分领域,但这绝不意味着偏安一隅。因为随着行船深入,当你举目四望,会发现周遭依旧一望无垠。现在,也还是常常有人会问我什么是行政法律师?是刑法律师吗?噢,是行政人员吧?这些时候,我非常愿意尽己所能,用极尽朴素、平实的语言去向他们解释和描绘,因为我希望行政法和行政法律师被更多地看到和理解。在我看来,法治气候下,可能是行政法律师会先隔岸看到晴雨,会先感受到春江水暖;而你我的努力,也会让春天奔向人间的脚步快一些,再快一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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